12月30日下午,市药品监管局召开全市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专题会,传达国家药监局“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视频会”会议精神,通报2020年度本市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情况,明确下阶段监管工作要求。市药品监管局郭术廷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术廷副局长指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大类防疫相关医疗器械直接用于医护人员防护、疾病诊断和患者救治,产品质量安全事关重大,不容忽视。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切实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合规生产,履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市区两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精干力量,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严肃查处防疫物资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器械监管处、器械注册处、稽查处相关负责人,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分管负责人,本市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