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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何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条件与要求?

2021-01-06  浏览 1028

首先需要明白,经营旅行业务,必须先取得相关资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巨鹿路709号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1-6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5个工作日)

决定(5 个工作日)

制证(10个工作日)


常见办理问题:

问题:旅行社什么时候交质保金?金额是多少?

解答: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常见错误:企业经营范围不涉及旅行社业务

正确做法: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旅行社业务”


常见错误: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


注意:旅行社设立,比较基础的条件就是实际场地的问题,其实企业如果有场地,就很好办理。

联系电话 王经理1338155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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