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咨询接待工作,更好地服务行政相对人业务咨询,提高我中心业务工作效率,特设立现场咨询接待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咨询接待内容:主要针对已受理,处于审评核查阶段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化妆品、广告等认证审评中心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审评事项的业务咨询。
在正常时限内的进度查询等,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预约程序:
1.申请人通过在线填写《现场咨询申请单》进行预约;
2.申请人根据预约回复时间前来咨询,并带齐所要咨询的相关资料。
三、各部门接待时间及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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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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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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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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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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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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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体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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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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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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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3589-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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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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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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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上午、周四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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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上午、周四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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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358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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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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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审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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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至周四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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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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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3589-230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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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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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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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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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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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3589-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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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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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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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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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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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3589-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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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待地点:
上海市南昌路210号,认证审评中心南楼底层接待室
五、其他事项:
1.为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与效率,咨询申请人应对所咨询的内容做好充分准备,每一个在审品种的现场咨询原则上不超过3次。
2.主审人因故在预约的接待时间不能提供咨询,中心将及时与咨询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调整咨询接待人员或接待时间。
3.咨询申请人不能如约到访,应提前告知。
六、预约方式:
在线预约:https://jinshuju.net/f/VaXvX8
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